迅雷遭群伐 “避风港”原则将行多久?

发布时间:2019-08-24 00:08:15


“我们将起诉国内最大的盗版基地迅雷,我们有理由相信,迅雷目前所能提供的影片当中,80%的内容都源于盗版。”

在近期计世网举办的一期中国互联网视频峰会上,优朋普乐CEO邵以丁毫不掩饰的炮轰,将一直颇受争议的国内下载软件老大迅雷再度推到了风口浪尖。

据邵以丁的介绍,迅雷打着与国内部分视频内容发行公司签署了正版内容合作的旗号,便开始了大肆的侵权播放,“目前在迅雷看看上有数千部影片,但只有极少数一部分内容是得到授权的,与这些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成为迅雷摇旗呐喊的旗帜。”他同时透露道,目前优朋普乐已掌握了迅雷大概600部影片侵权的证据。他们已得到好莱坞方面传过来的消息,证实好莱坞公司没有向迅雷提供任何可以授权的内容,也没有与迅雷展开数字化的合作方式。“而这些片子,在迅雷上则比比皆是。”

其实,这并非迅雷首次遭到正版内容发行商的诉讼,关于内容商对迅雷的讼诉,数不胜数,而其中最引人的关注的,,要求迅雷立即停止侵权《达·芬奇密码》、《霹雳娇娃2》、《蜘蛛侠3》等32部电影大片,并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七百余万元。

一条来自业内传出的消息称,从2008年开始,由于迅雷不断的收到律师诉讼函,迅雷内部以最快的速度成立了一个多达数十人的法务部,专门应对版权、专利、商标等所有外界的干扰。

仅提供搜索是幌子?

对于此次优朋普乐提出的诉讼,迅雷官方选择了缄默,不过在此之前,曾因诉讼问题接受媒体采访的迅雷CEO邹胜龙在谈到侵权话题时表示,迅雷提供只是一个搜索的功能,并不能对内容的质量进行把控,其言下之意,迅雷跟百度有类似之处,只是一个工具型的产品,没有真正提供播放的内容。

只是,这样的辩解似乎显得有些苍白。

2008年2月,视频版权分销商优度状告迅雷倾权其电影《伤城》而将后者告上法庭,虽然迅雷方面依然坚称自己只是提供了搜索功能,无法对内容进行把控,,:“被告立足于为全球互联网提供最好的多媒体下载服务,其对链接下载影视作品合法性的注意义务应当高于一般搜索引擎”。

同样,优朋普乐CEO邵以丁在谈到迅雷的搜索技术时也认为,迅雷是在打着搜索的旗号来进行盗版内容的播放,他同时透露道,优朋普乐方面组织的专门的取证团队,在近三个月的时间内一直在通过技术手段来还原迅雷所谓的搜索,根据他们的调查取证,目前至少获取了600部影片涉嫌盗版的证据。

“避风港”原则或将失效?

在互联网的视频领域,对于版权的侵犯,变异的“避风港”原则一直起着积极的保护效应。根据法律的“避风港”原则,在被告知网站有侵权内容后,及时删除,那就不成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