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亿元信贷支持版权兴业

发布时间:2019-08-13 11:53:15


9月9日,国家版权局授予青岛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这是国家版权局于2009年12月发布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青岛市继成都市之后成为全国第二座创建成功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在会上透露,自2008年开始,青岛市设立了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包括版权产业在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累计用于版权工作的专项资金近1亿元。此外,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各大商业银行签署了《关于青岛市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金融业将提供100亿元信贷支持。
9月13日,,来自各文化创意企业的代表和各商业银行负责人,共同探讨交流了金融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会上,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等12家商业银行分别同青岛名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青岛市17家文化企业签订了总计7.58亿元的贷款合作意向书。
政策大力扶植 努力实现由“青岛制造”向“青岛创造”转变
当今时代,版权日益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一座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工作,自2009年4月全面启动了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创建活动,努力实现由“青岛制造”向“青岛创造”转变。
青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伟在9月13日举行的“青岛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观摩交流会”上指出,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借助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解决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融资困难问题。近年来,青岛市文化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全市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结合青岛市城市文化的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走出了一条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方向的发展道路,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在全市经济的比重逐年增加。今后,青岛市文化产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在提升产业科技含量,推动产品技术升级,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企业品牌和核心竞争力上作足文章。而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为文化产业的国际化、规模化、科技化发展提供强大资金扶持,这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和根本保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政策方面,青岛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包括支持版权产业在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相继在创意100产业园、青岛市南软件园、高新区软件园、动漫创意基地、中联2.5创意产业园等设立了版权工作站,建立专门的联络员,为园区企业提供了个性化版权工作公共服务,促进了动漫产业的迅速发展,已成为该市版权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重要标志。目前,青岛市在册的动漫企业、创作研发团队47家,自2008年以来共创作动画片22部、999集、7317分钟,全市专门从事版权创意企业已达12000余家,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知名的海尔集团,因率先建立知识产权立体六项保护机制,而被国家版权局评为全国首个“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称号。
在公共服务体系方面,青岛市整合律师、版权企业等资源,设立了“青岛市版权登记中心”。成立青岛市援助中心,规章制度。“青岛市版权保护法律服务专线”,集中受理全社会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的举报投诉。同时,加快建立版权交易中心,为版权产品的登记、评估、融资、交易提供了全方位服务。
城市发展战略 金融成为文化产业发展重要推动力
由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版权示范工作,青岛市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得到了有力提升。特别是弘扬“创意青岛,版权兴业”的城市发展战略,使青岛市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为版权相关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版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青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殷庆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近年来,青岛市文化产业呈现了逆势上扬、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2010年,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436.3亿元,同比增长18%,占全市生产总值达到7.7%,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成为青岛市经济新的增长点。但是,“文化产业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尤其是青岛市文化企业大多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够健全,信息透明度差,信用程度不高,以版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难以达到现行的银行贷款条件,成为制约青岛市文化创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最大障碍。为此,自2009年以来,,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大力创新和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为改善和提升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开辟了文化产业信贷绿色通道等方式,制定了一系列针对青岛市文化企业贷款融资的有效措施,共同推动青岛市金融机构与文化创意企业之间的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011年上半年,全市商业银行为文化企业发放贷款余额为23.6亿元,同比增长6.3%,金融已经成为青岛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殷庆威称,以“红头文件”形式出台、于9月7日实施的《关于开展文化创意产业版权质押,在全国尚属首次。《意见》从贷款文化企业认定、质押版权的条件、金融机构对版权的审定方式和版权质押贷款的流程等方面全面规定了通过以版权质押形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方式方法。力争通过《意见》的出台,在文化企业版权质押贷款方面获得新的突破,有效地缓解了以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主的文化企业无抵押、融资难的问题,为构建良好的融资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银行青岛分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和青岛银行6家商业银行分别与青岛名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金色旋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岛海都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雄峰印刷有限公司、青岛新闻网络传播有限公司、青岛易和阳光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总计3.08亿元的贷款合作协议,同时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浦发银行青岛分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青岛市农联社6家银行也分别与青岛市11家文化企业达成了总计4.5亿元的贷款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