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修改重点

发布时间:2019-08-23 08:22:15


  专利法修改重点

  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在实体水平上其实已经是一部不错的专利法,只是其中有些规定不合理,不具体或不完善,从而限制了它的作用的发挥。比如说,我国一部专利法就包括了发明、实有外型和外观设计三类专利,这在世界上也并不多见,如果体例清晰,规范得好,很有可能提高效率。

  但问题正是现行的专利法体例并不清晰,因此如果本次专利法修改能够在体例上将三类专利分清,分别规定各自的实体要求和程序要求,并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将会大大提高效率并降低可能的权利纠纷,这应该是此次专利法修改的一个重点。

  另外,专利法修改应在专利制度上重视完善专利授权后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工作。我国很多专利不能实施,仅能作为专利文献或统计数字存在,造成极大的社会资源浪费。这一点既与我国专利平均水平不高有关,也与我国专利转让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健全有关,应给予及时补正,这也应该是我国专利法修改的一个重点。还有一点就是应重视完善专利制度,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当的商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