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管理机关有权处理的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17 01:02:15


专利法的规定,在本部门、本地区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

  根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有:(1)专利侵权纠纷;(2)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他人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3)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4)关于对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的纠纷。

  专利管理机关对上述纠纷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的,起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所属省、自治区、。,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专利管理机关对侵权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