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解析

发布时间:2020-05-18 19:01:15


  核心导读:要了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那么首先就是需要先了解关于这个罪名的构成,还有实行的步骤,认定等等,程序问题如何解析,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

  (一)犯罪主体

  三类:一是开票人,包括四种情况:①依法设立,经营合法业务的;②骗取注册登记后,专门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非法活动为业的“空壳公司”;③自然人挂靠其他单位或与之联营,目的在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虚开牟利;④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进行虚开。二是受票人;三是介绍人。

  (二)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为他人虚开的,多以牟取高额手续费为目的;接受虚开发票的,多为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抵扣税款;介绍他人虚开的,多以收取中介费为目的。

  行为人由于工作失误,不懂财务知识而错开,不明真相而虚开,受骗上当而虚开的,均不构成本罪。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为他人虚开

  有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在他人有商品或劳务交易的情况下,用自己领购的专用发票为他人代开,即“有货虚开”;二是行为人在他人没有商品或劳务交易的情况下,用自己领购的专用发票为他人代开,即“无货虚开”。

  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步骤:

  1、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通过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建立联营、承包或挂靠关系;或者注册成立皮包公司。

  2、取得发票。到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有的是伪造或者购买伪造。

  3、寻找买主。

  4、虚开发票。买卖双方经过讨价还价,达成一致后,即由卖方向买方开出一定数额的专用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二)为自己虚开

  有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没有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而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行为人在有商品或劳务交易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用非法购买或伪造的专用发票为自己虚开,以抵扣进项税额。

  (三)让他人为自己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