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侵权无货值可罚25万

发布时间:2019-08-11 09:03:15


  核心内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近日获得公布,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是自该条例1997年3月20日公布以来的首次修改。修改主要涉及两个法条,内容则集中在罚则部分。

  依照规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法对于侵权行为的处罚则更显严厉。条例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植物品种繁殖材料;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货值金额或者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植物新品种保护已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3月21日,,。与会专家代表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性一致认同。他们认为,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在激励农业育种创新,提升我国农业核心竞争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功效日益凸显。

  受保护的农业植物范围不断扩大。条例实施以来,,使受保护的农业植物属、种达到80个。保护名录的不断扩大,为越来越多的育种者提供了保护空间和公平竞争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