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21 06:00:15


海关在收发货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担保后放行被扣留的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后,知识产权权利人自海关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七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复印件的,海关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有关判决或者裁定的通知处理收发货人提交的担保金;未提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的,海关应当退还收发货人提交的担保金。
根椐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海关根据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放行被扣留的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后,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本办法第 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海关提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的,海关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有关判决或者裁定的通知处理收发货人提交的担保金;未提交人民法 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的,海关应当退还收发货人提交的担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