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及其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0 06:49:15


  非法搜查罪指的是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非法搜查罪犯罪构成是怎样?非法搜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案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非法搜查罪指的是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一、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

  1、非法搜查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构成本罪,无论其是否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也有人认为本罪是特殊主体,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理由是:搜查是法律赋予侦查人员的特有权利,本罪正是为止其滥用这一权利而规定的。实际上,无搜查权的人擅自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非法搜查,亦构成本罪,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作为司法人员,,实施本行为,依刑法第245条第2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非法搜查罪的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又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姓名、住址、肖像、私人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不被公开的权利;

  (2)储蓄或者其他财产状况,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和公开;

  (3)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刺探和公开;

  (4)档案材料应在合理范围内使用;

  (5)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

  (6)个人生活不受监视或骚扰;

  (7)通信、日记或其他私人文件不得刺探和公开;

  (8 )夫妻合法的性生活不受非法干扰、调查和公开,婚外性关系非关系社会利益,不得任意公开;

  (9)不愿让他人知道的有关经历和纯属个人私事,非有正当理由不得予以公开;

  (10)其他与社会公益无关的个人信息,如生理缺陷、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等,非有l正当理由亦不得刺探和公开。搜查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采取的一项收集证据、查获犯罪人的措施,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一种妨害,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就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3、非法搜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不能由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构成。其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是为了搜寻控告对方的“罪证”;有的是为了查找失窃的财物;有的是为了寻找离家出走的亲人等,但何种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