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9 08:56:15


发文单位: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文  号:锡计重[2003]4号

发布日期:2003-4-28

执行日期:2003-4-28

各市(县)、区发展计划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招投标工作中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第29号令)。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计法规发(2003)391号文件转发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并具体提出了我省的贯彻落实意见,现将国家、省计委文件一并转发,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