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卷烟成因之分析

发布时间:2019-09-01 05:08:15


  烟草在线专稿  无证经营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一直来屡禁不止,长期困惑着卷烟营销、专卖管理,由此产生暴力抗法事件也时有发生。无证经营何以在一次次禁打之后又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又是什么温床催生着无证经营的滋生滋长?综合各管理所查处的情况来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烟草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是无证经营的第一大成因。

  以《烟草专卖法》为代表的相关烟草法律、法规实施至今有17年之久,虽经各烟草相关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广宣传,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却未能深入人心,可以说截止目前为止许多人不知道这部法律的存大,很少有人知道经营卷烟要依法取得许可证。

  一方面烟草法律、法规虽属“法律”范畴,,,,也就是通常们我们通俗意义上说的小法,这就决定了烟草法律、民法刑法、宪法基本法的地位。防止犯罪人们不可能不知道《刑法》;规范生产、生活的各方面人们知道《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国家行为人们知道《宪法》,但极少有人知道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在宣传力度上,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虽有长达17年历史,但远不如我国基本法、国防法甚至交通法那样深入持久。首先、烟草法规的部门法属性决定了其地位的从属性。其次、由于世界范围内的禁烟运动愈演愈烈,致使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宣传推广难登大雅之堂,不可能象国防教育、犯罪教育、预防交通事故那样从娃娃、从学生抓起。再次、烟草专卖各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宣传推广、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时往往关注特定的对象,即主要是持证户。对于那些未能涉及卷烟经营的群体,每年对之的宣传少之又少,也就是每年象征性的几次,显然要想取得深入人心的成效是难上加难。殊不知,正是这部分群体成为无证经营的生力军。

  商业利益驱使是无证经营的温床,是无证经营的第二大罪魁祸首。

  商业行为最终都以营利为目的,这类无证户有些属烟草法律的法盲,不管它三七二十一,只要有利可图就干,哪顾的上什么法律、法规,这类群体不知道烟草法规的存在,也不想知道,反正能赚钱的事就做。特别是当前国内经济形势相对严峻的情况下,这类群体更是有持可恐,“不管是谁的天下总要给人吃口饭吧”成为他们无证经营的歪歪理。第二类是明知无证经营违法,无法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唯利是图,置法律于不顾了。不就是卖点烟吗,能有多大事?总不会把我判刑吧。如去年溪口所查处的张某,在申办许可证未果的情况下,多次无证经营,经溪口所几次说服教育,仍我生我素,最后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