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概述

发布时间:2019-08-09 19:57:15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1]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

  需要指出,在债法理论中,不仅仅是合同债权债务可以被转让,事实上其他债权债务也可以被移转,所以债法上有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和债务的概括转移之说。但在合同法体系上,合同的转让仅指合同债权的让与、合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三个方面。

  二、合同转让的特征

  合同的转让具有以下几个特征:[2]

  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的结果,是由第三人取代原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或者是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当事人共同分享权利、分担义务。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合同当事人的变化,即出现了新当事人。至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只不过是其承受者发生了变化,即合同权利义务发生了转移。

  2.合同转让涉及到第三方的法律关系。首先,合同的转让要由作为转让方

  的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作为受让方的第三人达成合意;其次,合同的转让还要由原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表达意志甚至达成合意;最后,合同转让后,第三人作为受让方成为新的当事人,其与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之间也产生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是在合同的变更中所没有的,可以说是合同转让的一个重要特点。

  三、合同转让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的转让作出不同的划分:

  1.合同的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的全部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所谓合同的全部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3]所谓合同部分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4]

  2.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移转、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

  根据合同转让的内容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所谓合同权利的转让,又称为合同债权让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5]所谓合同义务的转让,又称为合同债务承担,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6]所谓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又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义务一并全部转让给第三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