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送到了但不是指定的人签字

发布时间:2019-08-15 15:09:15


  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  昨天,温岭一读者来电:一个人向一家鞋厂送货,虽然签收货物的人不是他们指定的签字人,但是是他们厂里的员工。可是,大半年过去了,送货的却收不回货款,问题就出在这签字上面。厂方称他们厂里没这个签字的人,拒绝付款

  给鞋厂送制鞋材料收不到货款的,是温岭的柳先生。今年上半年,他向温岭鸿足鞋业送过一批货,可是货款一直要不上来。

  柳先生称,自己和鸿足鞋业的合作是从去年开始的。由于温岭制鞋企业普遍都是采用先送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所以他和鸿足鞋业之间采取的也是这种方式。单子显示,这次涉及的货款有4500多元钱。柳先生说,问题就出在这张单子的签字上。

  厂方称没有签字的这个人

  柳先生说,当时收货签字的是鸿足鞋业的一名员工,自己也是千真万确把货物送到鸿足鞋业去了。

  可是,对方却表示,厂里没有签字的这个人。“他们说,他们负责签字的要么就是老板娘的弟弟,要不就是主管签。”

  这样一来,柳先生郁闷了。

  不过,对于此事,鸿足鞋业原来的车间主管任先生说了句公道话:“材料确实是收到了,可是签字的那个人没有签字资格,他送货来的时候我不在,于是柳先生叫那个人签了字。”

  后来,任先生离开了鸿足鞋业,厂方由于没有找到证据证明这批货确实送到了自己厂里,于是就拒绝付钱。

  负责人称他们曾吃过类似的亏

  对于为什么不是指定的人签字就拒绝付钱,鸿足鞋业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曾经吃过类似的亏,无奈之下才这么做的。

  “以前经常有类似的事发生,对方发票上写着鸿足鞋业,实际没送货过来,我却把钱给了他。”该负责人称,这张单子是小工签的字,但货是不是确实拿到他厂里,他没有证据。

  不过,既然柳先生找到了当时的车间主管任先生,厂方负责人表示,只要核实这字确实是该员工签的,自己还是愿意把这笔货款支付给柳先生的。

  已收到货就该给钱

  对于柳先生遇到的这种事情,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董丽玲表示,既然对方收到了货物,就有责任付货款。

  “供货方将货拉到用料单位厂里,由用料单位厂里的员工签收,就应当认为该员工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董丽玲说,根据民法相关规定,职务行为应当由单位来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用料单位需要对这笔虽没由指定的人签收,但实际上已经收到的货物承担责任,付给柳先生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