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出现的误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发布时间:2019-08-18 07:27:15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出现的误区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误区之一是上市公司主要功能严重错位。在政府看来,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主要是为了筹资,这是错误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史已证明,上市公司最主要的功能是优化资源配置,而我们组建上市公司是为了克服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由此而来的问题是,上市公司资金使用不当,资金闲置、浪费到处可见,造成上市公司效益不佳。

  误区之二是国有股份不能上市。按国际惯例,凡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都可以随行就市,均衡买卖,但在我国明文规定国有股不能买卖,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比重较大,甚至占到80-90%,国有股不能上市不仅制约着上市公司的发展,还制约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将使国有资产沦为死资产、僵化资产,而不能在流动中运转,国家作为股份公司的大股东不能享受股东应享受的权利。

  误区之三是将上市当作稀有的特权。政府为了行使这种特权,严格把关,进行控制,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少数企业才能享受这种特权,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不考虑自身是否有条件上市,而是不择手段弄虚作假,结果把股市搞坏了。误区之四是现在仍奉行一套计划经济的人事任免制度,政府把公司的厂长、经理、董事长、总裁等当作自己的官员来选拔、任命、委派、评价、奖惩,甚至于奖金、工资待遇、离退休待遇等,都由上级主管部门来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所谓的企业家亦官亦民,既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又是政府官员。作为前者,他应该管理和经营企业,作为后者,他受制于政府,市场对他没有约束,他的行为是政府行为,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在如何看待上市公司的问题上有两种非常危险的倾向,一是面对这些误区导致的经营管理上的混乱和效益下降,有人希望传统的计划经济卷土重来;二是对这些误区麻木不仁,认为是改革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很多,最重要的是坚持改革,只有把改革坚持到底,才能战胜腐败、缓解失业,最终取得改革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