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用医学生博取同情太卑劣

发布时间:2019-08-18 17:14:15


作者:盘和林

11月3日央视经济半小时一则《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的报道揭开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真相。报道中称,作为全国知名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竟然在临床诊疗中任用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学专业大学生对病人进行救治,并导致严重后果。该报道一出,,而这一报道涉及的三方北大第一医院、死者家属和中央电视台则立刻陷入了激辩的漩涡。(现代快报,2009-11-8)

在以后一系列报道当中,笔者注意到,北大第一医院一直将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于峥嵘置于前台,让其出庭、现身媒体等,想以利用公众同情医学生的情感来推卸自身的责任。其实,责任全部在于北大第一医院,是组织行为,并非医学生的过错,北大第一医院的做法令广大医学生心寒,他们的管理者应该承担责任,而不是利用医学生来博取公众同情。

许多无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学生在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显然不是学生的过错,而是北大第一医院的行为。首先,熊卓为从2006年1月23日入院到2006年1月31日死亡的整个诊疗过程中多数医疗法定文书(《术前谈话记录》和《手术记录》等等),都是由尚未取医师执业证书的医生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签名的,并无其上级医师的签名确认。这足以说明是北大第一医院允许无证的医学生独立执业,并非疏忽所致,笔者曾经当过医学生,在无处方权(即无独立执业资格)之前,我们医学生在填写所有医疗文书都会在自己的名字之前划上一个斜杠,留出上级医生签名的地方,否则是无效的,不能被执行,比如说开具的化验单无带教老师签名,检验科室是不会做化验的。这就像一日三餐一样,没有这样做绝对不是疏忽可以解释,这只能说明以前就一直没有要求这样做。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开具的医嘱以及各类检查化验单在没有有资格医生签名的情况下,在偌大的北大第一医院被执行,甚至不能说是“潜规则”,而是“明规则”了,这显然不是北大医院说的“由于抢救现场非常混乱”。事故发生于2006年,三年已经过去了,而且是在2008年被北京卫生监督所认定为违反行医并进行了处罚的情况下,央视的暗访依然能够暗访到北大医院,这说明这种现象在北大第一医院已经习以为常。

笔者认为,北大第一医院出现无医生执业证书者在没有指导医生的指导和签字确定的前提下行医,其全部责任在医院,而不是医学生,因此作为未取医师执业证书的医生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等人个体而言,不需要承担非法行医罪,这有别于自己开诊所非法行医。北大第一医院默认非法行医的行为所带来的恶果应该由北大第一医院承担,北大第一医院是教学医院,有着双重身份,既是白衣天使,同样也是教学单位,为人师表,应该爱护自己学生,应该主动承担其责任,而不能将无辜的学生推向风口浪尖,其做法违反师德。

笔者注意到,死者家属这次状告的并不是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等个人,而是北大第一医院,出庭者似乎更应该是北大第一医院的法人或者管理者,退一步,至少也是当事的带教医生,而不是于峥嵘,但是北大第一医院却让于峥嵘出庭,可谓用心良苦,只是利用弱小的医学生来为一个强势机构作挡箭牌,却不顾他们未来的个人前途的做法实在是有些卑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