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难以回避的公众恐慌

发布时间:2020-03-25 21:48:15


饱受桑妻之痛的王建国教授非正式医务人员与峥嵘在北大医院遗嘱单上的签字

  3年前的死亡事件因媒体披露而掀起轩然大波,由于没有进行尸检,医学女教授熊卓为的死,究竟是“医院学生医死老师”,还是一场晦暗的黑色幽默,如今便很难辨别得清了。

  让公众忧虑的是,如果无法确认临床实习是一种被规范了的行为,那么,就诊时“不幸”成为被“实践”的对象,便是一种真实的恐惧了。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北大医院)事情出来,还是让人有点不放心。其实,大家就想知道医院里的这些实习学生到底是不是都是在上级医生指导下给病人看病的……”11月9日晚,在雨雪交加的北京西单,一位市民在华商报记者随机采访时这样说。

,但无可否认,“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给人们造成了震动,毕竟,谁都不愿意因为到医院看病,就让生命成为“意外”。

  1医学教授之死引发诉讼

  复印机、打印材料、没收走的碗筷、昏暗的光线,如果不是客厅的一侧墙上摆放着熊卓为的遗像,很难相信这就是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王建国教授的家。

  3年来,“凄凄惨惨戚戚”的生活,让憔悴不堪的他无时无刻不挣扎在痛苦的思念中。“我们生活很幸福,她一走,这个家就没了!”11月8日晚,王建国怆然地说。

  熊卓为是北大医院医学研究所教授,著名的心脑血管专家,2006年1月,在北大医院做完骨科手术后第6天离世,终年49岁。

  熊卓为出身医学世家,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毕业。2004年受聘北大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教授。

  北大医院院办副主任戎龙称,正因为这是一位重要病人,在熊卓为突发紧急情况后,全院不仅调动了一切力量进行抢救,还请来外院的两位院长施救,可最终还是没能挽救回熊教授的生命。

  但王建国却不这样看。他经多方调查,认为院方对妻子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与岳母管慧英一起将北大医院告上法庭。他们在起诉状中指出:2006年1月23日,熊卓为感到腰腿疼痛,入北大医院诊断为腰椎滑脱、腰椎间盘突出症,后于1月24日做了手术。术后第6天下地行走时忽然晕倒,北大医院两名非医务人员(即实习医生)进行了抢救,后转由医务人员抢救,但最终没能挽救回生命。死亡诊断为:急性肺栓塞。王建国和管慧英认为,北大医院存在术前检查不全面、对血栓形成等防治不当、抢救不当等过错,索赔512万多元。

  北大医院回应称,术前诊断明确,有手术适应症,手术符合操作常规,且对患者产生并发症的抢救及时得当,并不存在违规行为,患者死亡与该院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王建国放下手头的工作,开始忙着与案件有关的事。3年来,一个又一个困扰成为噩梦,生活也变得黯然无光。“我必须为妻子讨一个公道,虽然我和妻子都非常热爱北大”。他说。

  2针对“抢救”时机之辩

  “从2005年年底开始,她老说腰疼,每次回家就先在沙发上躺一会,我还给她揉。”王建国回忆,妻子并不具有手术的适应症,至少并没有到一入院后第二天就要做手术的程度。入院那天中午,妻子是在一群学生的簇拥下住院的,在没有术前讨论、化验检查的情况下,第二天早晨8点多就做了手术。

  但院方解释,熊卓为住院前曾做过检查,院办副主任戎龙称:熊卓为因为腰腿疼,入院前曾通过骨科主任李淳德的爱人——她们以前是同学,找李淳德看,认为确实具有手术适应症。“当时李主任准备年后给她做,但熊本人想能赶在春节时在家休息,就要求提前做手术。”“明明是于峥嵘(骨科住院医生)不断打电话催才决定做手术的,怎么是妻子要求的呢?”王建国气愤地说,妻子腰椎滑脱症状轻微,经一般治疗已经好转,且每天上班并无大碍,她是在手术医师天天催促,说“不手术会截瘫”的情况下住院并匆忙进行手术的。

  王建国说,术后第6天中午,妻子就出现肺栓塞症状,却未引起医生重视,贻误了抢救时机。

  在熊卓为的住院“病历记录”里,记者只看到了1月30日晚10时30分骨科医生刘宪义记录的病发情况;在“医嘱单”内,1月30日12时有“吸氧六小时”的“临时医嘱”,这是否就是医生在患者出现问题后给予的治疗措施呢?

  戎龙称,1月30日中午患者出现头晕,由于头晕并非肺栓塞的症状,分析是体位性低血压所致,所以采取了吸氧措施。“肺栓塞通常是突然出现的,家属所说肺栓塞症状持续10个小时,是不科学的。”

  “熊卓为当晚突发急性肺栓塞后,我院立即组织医务人员抢救,并采取吸氧及相关药物治疗等措施,还请来心内科、心外科及外院医师抢救,在心外按压、呼吸机辅助呼吸、药物治疗无改善后,又进行了体外循环,后于左肺动脉吸出条状血栓。”因此,北大医院称对患者抢救及时得当,不存在违规行为。

  3未用“抗凝”有无过错

  今年4月,依据熊卓为的相关病历资料、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法大 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出具鉴定,结论为“未能发现其他可导致熊卓为死亡的因素,北大医院的医疗过失与造成熊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个月后,基于该鉴定结论,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北大医院对熊卓为的诊疗过程存在医疗过错,导致了熊的死亡。对该判决,北大医院表示不服。

  北大医院在上诉状中指出,患者经诊断具备手术适应症,施行手术并无过错。对于为何未预防肺栓塞使用抗凝药物,院方指出,骨科关节置换手术后一般应使用抗凝药物以预防血栓,但对于脊柱外科手术的患者术后无需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发生大出血的危险”。

  王建国的诉讼代理人卓小勤认为,病史采集部分清楚显示患者属深静脉血栓形成的高发人群,而脊柱手术后的血栓发生几率要高于其他手术。在这种情况下,该院未认真讨论手术风险及制定相应措施,不利用现有药物、设备,从而导致严重后果。

  对此,戎龙解释称:“术后,医生嘱咐患者下地活动,这是最有效防止血栓的物理方法,但其因为术后伤口疼痛,不愿进行活动。”

  王建国认为,深静脉血栓形成到肺动脉栓塞有发病过程,如及时处理,并不会危及生命。那么,究竟医生是怎么考虑的呢?由于院方称不便采访骨科李淳德等医生,记者无法核实当时的具体情况。不过,北大医院称,到底医院有无医疗过错,可由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