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程序的概述

发布时间:2019-08-20 17:55:15


第二审程序的慨念: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提出上诉的方式:上诉可以上诉状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   提出抗诉的方式:《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而决定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同时还应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将抗诉书连同案卷、,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由上级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核后决定是否应当抗诉。   二审审理方式:《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二审当中全面审理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审以后的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4、,应当裁定撤销原判,:(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上诉不加刑原则: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1款规定:、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