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现象普遍 财产纠纷“无法可依”同居财产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22 19:00:15


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非法同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2010年01月24日
  同居现象调查分析
  未婚同居现象十分普遍。某社会学者调查数据表明已达到80%以上,其中大多数人长期生活在一起,共同购置了房产、汽车、大宗电器、且有储蓄等。我们不是伦理学者和法官,不对同居现象做道德评判,仅提出这一社会问题以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未婚同居在民事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位,或者说现行法律冠其“非法同居”后无视这种现象的大量存在,从法理上讲,对于同居期间的所得,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共同财产,但不是共同共有而是按份共有,是按男女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
  因此,目前法律不能概括同居期间的所有法律问题,存在重大缺陷,一旦长期同居双方产生矛盾分手,就带来不仅仅是财产纠纷等诸多法律问题。
  同居期间产生财产纠纷的类型

  房产纠纷、购车纠纷、室内装潢及购买大宗电器纠纷、赠送贵重物品纠纷、赡养一方老人或提供医疗费纠纷、其他纠纷等。
  分析表明:一般情况下同居时间在2年以上的,双方都会有共同的置业计划,并且会共同储蓄实施。在实施中,由于双方感情尚好,往往忽视其房产“共同所有人”的填写,存单更是只署某一方之名,分手时如一方无法举证,。另外,对于同居期间仅做家务而无收入的女性,。
  现行婚姻法律存在缺陷
  根据我国1994年修改的婚姻法,已经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但不规定不等于现实生活中不存在。据抽样调查,有些男女已经同居了近10年甚至更长时间,双方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承担形同夫妻,共同购置了房产等家庭财产,一旦发生情变,不仅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分割财产,而且现行举证规则也不利于保障女方的权益。
  如:某大型公司一高管,和女友大学毕业(2002年)就同居至2009年11月,由于其收入较高,女方女方未工作操持家务,2005年男方以自己的名字购置房产一套。2009年底,双方因感情不合分手,因两人并未结婚,女方从法律上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也无证据支持自已的诉请,31岁的她只有收拾自己的衣物借住在同学家里。
  由此可见,用新的社会思维修改《婚姻法》,使之变为《婚姻家庭法》,增加对同居财产期间纠纷的若干篇章,如:可规定根据同居时间的长短时间段、及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的不同分工,明确财产分割的比例,这样既符合现实同居现象大量存在的现象,也弥补了现行法律的重大缺陷。
  在立法条件不成熟时,,对这类纠纷案件予以具体指导。此外,在举证方面,在同居时间较长且一方难以举证的情况下,可参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010年 1 月 22日
  





同居包括男女之间的结婚同居和非婚同居。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经常会产生同居财产分割等同居纠纷。同居纠纷栏目介绍了同居纠纷解决时常用的法律知识,希望对需要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同居中的同居财产分割一直是同居纠纷的焦点,处理同居纠纷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同居纠纷栏目详细介绍了同居纠纷的法律知识,另外还有离婚程序离婚手续办理等相关内容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