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上报假药反挨罚省医学会为中山三院喊冤

发布时间:2020-10-10 04:04:15


广州日报讯(记者任珊珊)医院主动上报假药却要挨罚,有功之臣为何成输家?30日下午,就中山三院在亮菌甲素事件中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广东省医学会副会长、我国著名胃肠外科专家汪建平表示,这一判决将对医疗行业产生“可怕影响”。今后再遇到类似事件的话,医院为了自保,很可能不愿上报,最终将损害患者的根本利益。

12月10日,。在二审判决中,齐二药公司、中山三院、广东省医保公司和金蘅源公司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11名受害者共计350多万元。由于齐二药公司在事发后即被注销了营业执照,实际上已经倒闭,医院等于被推上面对受害者索赔的第一席。

汪建平表示,医学界普遍无法接受这一判决。中山三院是全国首家发现并上报假药不良反应的单位,对制止假药危害扩散有功,但这次却成为判决中的大输家。“一旦成为判例,就意味着今后医疗器械除了质量问题,都属于医院的责任,这个影响很可怕。”

他说,当初中山三院发现病人的异常反应后,组织了由多家医院参加的几次大会诊,最后确定是药物问题,经过多番努力,将罪魁祸首锁定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并决定上报药监部门。“但这个判决出来以后,估计再发现类似问题,医院就不会这么细致调查,因为你上报的同时就要准备好挨罚!”

国外四十年前发生类似案件 医院免责

据了解,近期广东省医学会、广东省医师协会、广东省医院管理协会等医学团体也纷纷举行研讨会,声援中山三院。,医学界的普遍观点是“医院并非药品销售者,而是使用者。”汪建平也表示,检验药品质量不应是医院的责任。“一家医院通常有一千到三千多种药物,且有不同批次之分,”医院无义务、无能力、更无公信力来承担这一职责。”

汪建平质疑,医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假药,却被追究责任,不合情理。“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妈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奶粉,导致儿子死亡,是不是应该追究这个妈妈的责任?”他说,国外上世纪六十年代发生过抗妊娠反应药物“反应停”导致胎儿畸形事件,事后由药厂向患者赔偿巨资,而医院和医生是免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