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紧急手术医院可代签同意书

发布时间:2019-08-03 15:27:15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严珑通讯员涂晓晨姜甦

  今年3月1日起,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将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其中一条新规定引发关注——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见昨日A21版报道)。

  不少人认为此举实施后可避免类似“肖志军事件”的情况再度发生,不过记者昨日多方采访发现,也有不少专家对此存在疑虑。

  逾六成网友赞成

  针对“如何看待遇紧急情况医院可代病人签知情书”这一问题,部分网站昨日展开在线调查。截至当日下午5时许,新浪网共有11352人参与,持赞成意见的网友占64.8%,持质疑态度或觉得不好说的网友分别占22.4%和12.8%。

  统计腾讯等多家网站的调查,支持者均超过六成。有网友称,原来家属不签字就不能手术,医生擅自手术就可能违规,旧规定与道德对立,希望新规能改变这一情况。

  不过,也有人存在忧虑:若医院能代为签字,会不会有医院擅自手术?还有人觉得代签字忽视了病人及家属的知情权,不利于患者权利的保护。

  医生既支持又担忧

  医疗从业者对此持何态度?昨日,记者采访了10余名医生及医院相关负责人,他们既表示支持,又心存担忧。“我觉得这对医患双方都是一个好事情。”协和医院骨科教授叶哲伟说,有一位老教授在上世纪50年代行医时,曾遇到一个颅内出血的孩子,情况危险,但是家长犹豫不决不愿签字,救人心切的教授坚持把孩子抱进了手术室,后来孩子获救了,家长感激不已。“这种事情在现在根本是不可能的。”叶哲伟说,一个生命能否抢救过来,常常就取决于那几分钟,如果为了等待签字而错过最佳手术时间,十分令人痛心。

  多名医生透露,以前遇到紧急情况却无法联系上家属,为了挽救生命,经请示院领导和卫生主管部门后,也会先实施手术,但医院承担了很大的违规风险,“这个规定实施后,以后就好操作了。”

  不过,医院方面也有不少忧虑:如果由医院签字,手术中出现意外或术后发生别的问题,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尤其在目前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当事医生肯定会有许多顾虑。

  部分措词应界定清楚

  新规定如何能同时维护医生与患者双方权利?医疗从业人员称,首先应将规定内的一些含糊不清的措词明确。

  普爱医院副院长张定宇分析说,医院签字是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那么“无法及时签字”如何界定?家属未及时赶到医院算无法及时签字,那么像肖志军那样在现场却不肯签字,算不算无法及时签字?如果不算,那么面对肖志军这种情况,医院肯定还是不敢签字。

  此外,“紧急情况”如何界定?医院最低哪一级别负责人有权利签字?家属若放弃手术治疗不肯签字,但医生觉得还能救的情况下,能否签字……多名医疗从业人员提出上述疑问,他们表示,必须把一些问题界定清楚并明确责任,才能扫清新规实施过程中的障碍,真正维护医患双方权利。

  肖志军事件

  2007年11月21日,怀孕9个月的李丽云因难产,被肖志军送到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治疗。由于情况危急,医院建议实行剖宫产手术,肖志军拒绝签字。当晚,李丽云和腹中的孩子双双身亡。 (本文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