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落入医托圈套患者没签同意书也能做手术

发布时间:2019-08-14 18:36:15


10月29日,南宁市民农女士守候一个多月后,终于在广西民族医院抓住了忽悠她到南宁望州医院看病的医托。农女士说,因为被医托欺骗,在望州医院做手术时都没有经过她和家人的签字,做完手术后一直昏昏沉沉的,至今尚未恢复到手术前的状态。

去看病落入医托圈套

当日上午,记者在广西民族医院某物业办公室看到,一名被农女士抓到的医托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农女士说,一个月前她感到身体不适,9月7日下午便到南宁市妇幼保健院检查身体。当天在该院看病的病人很多,她挂完号后,拿着病历本排队候诊。

这时,两名30岁左右的女子上前和农女士搭讪。“她们问我看什么病,我说看妇科。其中一名女子说,这家医院看不好的,不要在这里看了。”农女士说,这里是大医院,离家又近,怎么会看不好呢?此时,另外一名女子又说,她也曾在这家医院看妇科病,花了几千元都没看好,后来到望州医院才看好的。随后,这名女子极力游说农女士到望州医院看病,“不知道路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带你去检查”。

未经同意擅自做手术

农女士说,她到了望州医院后,医生说她的病比较严重,需要做手术。于是,她便给出差在外的老公打电话,“当时,老公告诉我,不能做这个手术,做了之后会影响健康,还让我把电话递给医生,亲自告诉医生这个手术不能做”。 

说了一会儿,农女士的手机没有话费了,她想离开医院交话费后,再和老公商量要不要做手术。但医生想尽办法不让她出门,一定要先交钱才行。农女士说:“医生让我交3000多元钱,当时身上只带有2000元,对方说先交2000元也行。”

农女士回忆说,做手术时,她特别提醒医生不要给她用某种药,因为这种药副作用很大,但医生还是使用了这种药。做完手术后,医生连一句医嘱都没有。事后,农女士感觉身体非常不舒服,在得知被用了某种药后,她便大量喝水,想把药物尽量排出体外,但收效甚微。做完手术后的20多天,农女士一直是昏昏沉沉的。

不找麻烦才给赔偿金

农女士做完手术的第二天,她来到望州医院,质问医生为什么在自己没有签字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她做手术用药。医生则称农女士已经签字同意,但又拿不出证据。后来,农女士找到一名主任,对方当场赔偿了880元。

此事告一段落后,农女士和同事们开始留意寻找忽悠她的那名医托,没想到一个多月后竟在民族医院抓到了。

被农女士等人抓到的医托自称姓欧,湖南衡阳人,35岁。她说,为望州医院拉到一个病人,可以得到10元提成。她也是朋友介绍来的,由于人生地不熟,没能拉到几个病人,现在正跟朋友“学业务”。一般情况下,她都是在广西民族医院和南宁市妇幼保健院等医院拉病人。

经过交涉,欧姓女子打电话叫来一名男子,赔偿了农女士1500元治疗费。农女士说,对方让她写了收条,并且要注明以后不再找他们的麻烦,否则就不给钱。

情节严重须停业整顿

负责广西民族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某物业公司的李先生说,从5月份至今,他们至少抓到60名在该院拉病人的医托。苦于没有病人指证,他们对这些人只能是教育为主,但是这些医托屡教不改,有些人被抓住已经不只一次了。

南宁望州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说,医院以前没有接到过类似投诉,“了解情况后,会认真处理此事”。

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的负责人表示,雇用医托违反了《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医疗机构雇用医托欺骗患者属实,将会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分。当不良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该医疗机构在年度校验时就可能通不过,必须停业整顿。不过,现行的相关法规中,并没有对医疗机构雇用医托行为进行罚款的规定。

南宁市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称,医托行为人应该由公安部门来处罚。警方则表示,医托与患者并没有直接的纠纷,医托也没有直接从患者手中拿钱,加上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因此比较难以处罚。警方提醒,患病后要到正规医院就诊,千万不要听信医托的游说。(记者王世杰)

来源: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