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药物3月内两次过敏旧病历不应轻易丢

发布时间:2019-08-06 03:37:15


  汉网消息(记者魏娜 通讯员孟宪琳 王娟)将写着药物过敏史的病例丢弃,再次打针又过敏。昨日,省武警医院医生建议,看一次病买一本新病历的就诊习惯要不得。

  洪山区青菱乡的刘女士感冒了,8日在当地诊所打针治疗,第二天的针打完2小时后,刘女士全身起红疹,瘙痒难忍,脸部浮肿,迅速到省武警总医院皮肤科
就诊。

  接诊的肖汉龙医生询问病史得知,刘女士3个月前,出现过同样的症状,是由于药物过敏所致,当时还曾住院治疗了一周。听完刘女士的介绍,肖医生突然记起,当时就是自己接诊的这位病人,当时刘女士就是由于感冒后注射了“左氧氟沙星”引起的药物过敏,自己专门在患者的门诊病历上注明了禁用“沙星类”药物。

  肖汉龙问刘女士,为何没有带当时的就诊病历?刘女士称,病治好后,旧病历本就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肖汉龙说,如果看病带着旧病历,患者就不会再遭这份罪了。

  据介绍,病历是人身健康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患病经过的真实记录,不仅是确立诊断、进行治疗、落实预防措施的资料,也是患者再次患病时诊断与治疗的重要参考资料,它是处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对于医生和患者都很重要。

  肖汉龙说,患者看病带旧病历,不但可以避免重复检查、重复用药,还可以节省不少费用。而接诊医生看了患者的旧病历就会知道,患者对哪些药物过敏、用过哪些药以及疗效怎样等。可以避免重新摸索用药,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