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协商未果 院长夫人被吓

发布时间:2019-08-12 04:23:15


  57岁的患者蒋某在治疗中意外死亡,此医疗纠纷发生20多天一直得不到解决。5月18日,死者家属到嵩明县医院院长杨某辉家要说法,双方发生口角,院长夫人张某菲被吓得心脏病发作送医院抢救,死者一家属被治安拘留6日。

  嵩明县医院院长杨某辉的女儿小杨说:“当天,家里来了一些陌生人,他们进了家后就一阵乱吼、乱骂,要让我们马上拿出100万元来了结事情。”小杨的母亲因受到过度惊吓昏倒在地,这群“陌生人”却阻止120抢救母亲。担心事态升级,小杨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前日下午,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病房,杨某辉的妻子张某菲说:“我本来心脏就不太好,看到眼前突然发生的情况,心里越来越急,感觉到心慌、胸闷,一两分钟眼前一黑就没了知觉!”当她醒来时,自己已被送进了嵩明县人民医院救治,后因心绞痛症状无法缓解,又于次日下午被转送到昆医附一院治疗。

  据医院医务人员介绍,张某菲入院时,心绞痛症状比较严重,经过治疗,才逐渐好转,目前患者的病情尚未平稳,仍需进一步在医院进行调理。

  今年4月27日7时28分,嵩明县杨林镇的57岁女性患者蒋某,因“突发急病昏倒”,家人将她送到医院后,医生初步诊断为晕厥查因。当班医生随即给予升压、抗休克治疗;8时30分,测血压为110/60mmHg;10时,输液完毕无不良反应。患者要求回家,但医生表示需留院观察;11时,患者情况差,血压为70/50mmHg,继续抗休克及预防抗感染治疗;13时45分,呼叫患者呼不应,医生立即对其进行气管插管、胸外按压、呼吸机辅助呼吸等治疗;17时40分,患者抢救无效死亡。

  一、院方:诊治过程符合医疗程序

  嵩明县医院相关负责人称,诊治过程符合医疗程序,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为腹主动脉瘤破裂出血,失血性休克原因待查致心跳呼吸骤停。

  自4月27日至4月30日,医患双方在嵩阳派出所、嵩明县卫生局、卫生执法局、杨林镇政府、村委会、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下,共进行4次商谈。家属均以医学鉴定、司法不公正为由拒绝尸检,坚决要求协商解决。

  纠纷发生后,家属将死者尸体停放在急诊科抢救床达21小时,警察介入后才被移走。协商期间,患方先要求赔偿100万元,到第三次解决时,要求医院赔偿29万元。

  二、死者家属:遭院长家属殴打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了死者蒋某家。死者的儿子张某春称,本月18日以前,他们反复与医院交涉,院长杨某辉始终不恳露面。当日18时许,其妻子陈某琼和其妹妹张某梅二人,赶到杨某辉家,“有礼有节”地询问情况,却遭到杨家所有人驱赶。期间,左腿带有残疾的陈某琼被推倒在地上。张某春接到陈某琼的电话后,带着妹夫李某双、姨夫韩某才、姐夫李某聪等人赶到杨家。张某春称,杨家的一些人对他们动了手,致使所有到场的死者家属均不同程度地受伤。

  三、警方:一名死者家属被拘留6日

  民警赶来后劝开双方,将5名死者家属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昨日,,5月18日,嵩明县医院院长杨某辉家,遭到死者家属吵闹的事情发生后,该局嵩阳派出所立即出警并立案调查。警方随后对4位死者家属依法盘问。其中陈某琼被治安拘留6日,并处罚金200元,另外几人受到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