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保费分歧未实行医疗责任险

发布时间:2019-08-27 11:47:15


  今年两会,政协委员齐加新的提案《试点医疗责任保险,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引发关注。这份提案指出,医患关系紧张、冲突不断,医生职业已演变为新型高危职业,稍有不慎就可能招致医疗纠纷。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应当适时引入医疗责任保险。

  济南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黄艳丽告诉记者,济南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有50多个,到目前为止,已经有30多家有参保意向。但因为一些分歧,这项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

  据了解,早在2007年,山东保监局、山东省卫生厅已经联合下发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发展的通知,但时至今日,医疗责任保险尚未起步,这是为什么呢?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委员提案

  医疗事故不可避免,有必要引入保险机制

  “很多情况下医生本来已经可以做出诊断,但又担心会有其他意外情况,常常让患者做更多检查,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患者也抱怨:我的检查报告是正常,为什么医生还让我做检查呢?”28日,济南市政协委员、省立医院血管外科护士长齐加新告诉记者,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已是不争的事实,表现在很多方面,有些医生因为不愿承担风险,会更多选择保守治疗。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应当适时引入医疗责任保险。”齐加新认为,医疗领域存在不确定性,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包治百病,医疗事故同交通事故、意外伤亡等一样不可避免,有必要引入保险机制。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敬业精神,有利于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从医疗纠纷的困扰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和时间从事医疗执业和医学科学研究,最终使病人受益。

  齐加新分析,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由商业医疗责任保险第三方提供赔付,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减少对抗事件的发生。而医疗机构参保数量大,集中财力数额大,医疗机构和保险人的风险将会有效降低。这项工作需要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强制推行。要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较大规模的保险公司开展,设计合理的赔偿程序和标准,确保医、患、保三方利益。保险费医院出得起,保险公司赔得起,患者的合法赔偿拿得到,医疗责任保险才能可持续发展。

  医院

  转嫁风险很好,保费太高

  “医生被患者打骂的事情经常发生,医生的精神压力非常大,一人一天要看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病人,时时承担着风险,有时会因为神经绷得太紧发生医疗纠纷。”济南多家医院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

  近日,山东省省立医院被曝出因诊疗不当,致一肾结石患者成植物人,省立医院因此赔偿216万元。法学界人士称,从案值来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最大的医疗损害赔偿案。由于医院没有投医疗责任保险,赔付款只能由医院承担。

  齐鲁医院法规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听说卫生系统和保险行业都在推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工作。“医疗总是有风险的,比如有时医生的治疗方案并没有问题,采用的是正常的治疗措施,但是病人的体质有差异,可能导致治疗不成功。这种情况下,病人往往也会大闹医院,如果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费用,医院、相关医生的压力会小得多。”

  “去年年底新成立的济南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开培训会,说过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的事情,但是我们医院经过讨论,觉得和我们的期望有差距。”一家二级专科医院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部门的初步计划,他们医院的保费标准是每张床位每年450元-500元,医院共有300张床位,这样算下来,一年要向保险公司交十几万元保费。这个费用已经远远超过了该院每年因为医疗纠纷实际赔付患者的费用。

  记者了解到,按照医调委牵头起草的医疗责任险参保方案,二级医院需要缴纳的保费标准是每张床位每年450元-500元,三级医院则更高,每张床位每年800元。

  “我们医院床位约4000张左右,如果参保费用这么高,我们也承担不起。”齐鲁医院法规处工作人员表示。

  医调委

  保险产品设计达不到医院的期望

  2011年12月新成立的医调委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保险机构之外的调解机构。“我们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希望这项工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分担医院医疗风险、平衡医患关系。”医调委副主任黄艳丽告诉记者,济南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有50多个,根据最初的设想,他们打算推进这50余家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疗责任保险。到目前为止,已经有30多家有参保意向。“如果政府将来要统一强制性推行这项保险,也是以我们为操作平台。”

  “不过,有意向不等于会投保。”黄艳丽说,这项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

  医调委牵头推进此事的顾问方、道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志伟向记者分析,从2007年开始,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就开始着手推进医院加入医疗责任保险,但是一直没有成功。省外其他地区也有相关的尝试,操作起来都有难度。

  徐志伟分析,医疗责任保险是个舶来品,直接从国外移植过来的。在国外,医疗机构大多以个人置业为主,经常出现医疗事故发生后无力赔付的问题,对患者造成损害,因此政府部门要求只有投保医疗责任险后,医疗机构才可以被批准成立。而在国内,医疗机构多为国有,很少“赔不起钱”,医疗责任险的作用就是在分担医院的风险。它真的可以为医院分担风险吗?从目前保险公司设计的产品来看,远远达不到医院的期望。

  徐志伟认为,保险公司设计的医疗责任险产品中,保险责任范围很狭窄,理赔条件苛刻。而医院目前很多赔偿是“非责任赔偿”,病人去闹,医院没办法了给钱。这种院方无责任的赔偿,保险公司是不认账的。

  同时,因为医疗机构目前医疗费用、治疗过程的不透明,造成保险公司没有办法厘定费率。“保险公司在医疗责任保险费率的厘定上,大多是‘拍脑袋’决定的。因为医院费用不透明,保险公司心里也没数”。

  保险业

  与卫生业座谈多次,难以达成共识

  “什么是医疗责任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在医院有责任的情况下发挥保险作用。那么,怎么来认定医院有没有责任呢?需要拿出医疗事故鉴定书。推动医疗责任保险,难就难在这里。医院不愿意去做医疗事故鉴定,更不愿承认自己出了医疗事故,否则会影响医院的声誉。通常医院会与患者私下协商解决纠纷,不想捅到面上来。,2007年山东保监局、山东省卫生厅出台文件共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当年以及后来的几年,省市保险业、卫生业曾多次坐在一起商谈,但总是无法达成共识。

  张延美表示,保费并不是太大的问题,如果政府强制所有医院投保,保费不会太高。

  据了解,人保公司曾经尝试承保医疗责任险,记者28日与人保济南分公司责任险部车经理取得联系,她表示:“前些年的情况我不了解,目前没有做这项业务,将来如果条件成熟,我们还是很乐意做的。”

  另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在省内其他地市做过零星的医疗责任险业务,最大的困惑是,医院一旦遭遇“医闹”,在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下,医疗主管部门也往往行政干预,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违背了保险条款。

  尽管存在种种困难,保险业、卫生业不少人士都向记者表示,仍然希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

  徐志伟建议,济南可以走医疗责任险、患者意外保险相结合的路子。医院的责任由承保的保险公司理赔;非院方的责任由患者的保险公司理赔。“就像两辆车相撞,双方车主会各自找来自己的保险公司,这样就避免了打架闹事。”徐志伟打比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