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2019-08-18 11:19:15


  核心内容: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等。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等需要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以下是由小编为您收集到的一个相关的案例,欢迎阅读。

  案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车贷的方式购买车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购车贷款,将车登记在男方名下,如男方下落不明,女方应否对欠款承担还款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等需要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一直是婚姻案件处理中的疑难问题。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经营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或者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等。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未能证明自己与配偶对婚姻财产实行约定财产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债权人与夫妻一方在借贷过程中未明确约定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则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一般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