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讨债未过自杀身亡

发布时间:2019-08-16 01:31:15


  核心提示:承建商与某小学存在经济纠纷,承建商讨债无果后,在该小学教学楼喝敌敌畏自杀。死者家属认为该小学长期拖欠违约金是承建商自杀的直接原因。然后事故正在侦查处理中。

  近日,本网以《信阳市一承建商因讨债自杀 涉事单位无人回应》为题,报道了信阳市一承建商因与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存在经济纠纷,承建商因讨债未果于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教学楼自杀的相关情况。13日,信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事故正在调查中。

  事发:承建商讨债未果自杀

  11日,据死者徐士壮的亲属介绍,2006年9月26日,徐士壮代表信阳市中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发地产公司”)与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签署联合开发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协议中约定整个校园综合楼B、C、G及幼儿园,交给中信房地产公司开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和统一建设。

  2013年时任校长王建新决定开发这个项目,但在徐士壮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建商已变成了信阳华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根据投资协议书,协议书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叁佰万元的违约赔偿金。7月10日下午6点,徐士壮被发现死在了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的教学楼四楼,身边还有一个敌敌畏药瓶。

  事故发生后,徐士壮的亲属一致认为,信阳市第三实验小学长期拖欠违约金是徐士壮自杀的直接原因。

  进展:事故正在侦查处理中

  13日,信阳市教育局向记者发来邮件说明该事件的进展情况,表示事故正在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