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书据应缴印花税股权转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28 03:54: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信息时报讯(记者叶静通讯员冯红郭少娟韦凡)近期,广州地税第四稽查局组织企业开展税收自查时发现,两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09年共签订6份总交易金额高达3.6亿元股权转让合同,没有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据了解,某些企业对税收法规政策掌握不够、理解不深,特别是一些小税种,会容易疏忽。地税部门表示,,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由立据人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1分2分3分4分5分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