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买车咋“被贷款”了?

发布时间:2019-11-13 19:24:15


  3年前,芜湖市民陆小姐去当地一家公司应聘,交了材料但没能如愿。 3年后,陆小姐去银行办理贷款时被告知,她已办理过车贷,无法再办贷款业务。陆小姐非常吃惊,因为此前她没有办过任何贷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莫名奇妙的两次车贷

  10月下旬,陆小姐去当地一家银行办理贷款业务。银行方面告诉她,她已办理过车贷,无法再在银行贷款。这让陆小姐非常纳闷,因为她此前没有办过任何贷款。

  一开始,陆小姐以为是银行弄错了。结果,,银行记录显示她确实曾在徽商银行办理过两次车贷业务,车贷总额近10万元。

  调出相关手续后,陆小姐更加吃惊了:两笔贷款的申请资料上,不仅有她的签名,签名上还有她的手印。可是仔细一比较,申请资料上的签名和手印,明显不是自己的。

  三年前应聘留下资料

  申请资料表明,陆小姐分别在2006年9月12日和2007年3月26日,贷款购买了两辆轿车。

  在一大摞的申请资料里,陆小姐还看到了单身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这些证明均显示,陆小姐是芜湖安奇销售服务公司的员工。

  这时,陆小姐才想起,3年前,她曾去芜湖安奇销售服务公司应聘过。那次应聘,根据要求,陆小姐向芜湖安奇销售服务公司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后来没有应聘上,她也忘记将这些重要资料索回。

  当事双方签保密协议

  昨天,记者联系上陆小姐。她说,“被贷款”事件暴露后,她多次找芜湖安奇销售服务公司协调解决此事。目前,她已和对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保密协议”,所以不便多说。

  芜湖安奇销售服务公司办公室奚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确有此事。他解释说,2006年,他们公司要成立驾校,需要购买140多辆教练车。当时,国家的金融政策不允许企业申请小额贷款,于是公司便和员工协商,借用他们的个人资料去银行申请车贷。

  奚主任说,陆小姐曾在他们公司应聘过,因为工作上的马虎,她的资料可能是被工作人员“混”进了员工资料中,才造成此次误会。

  当事人授权方可贷款

  此事曝光后,不少人对银行的贷款审核程序提出质疑。

  芜湖安奇销售服务公司当初申请车贷的银行是徽商银行芜湖分行人民路支行。这家支行行长说,办理车贷时他还没到这家支行工作,所以不便对此事发表评价。而且,3年前的经办人也不在这家银行工作了。

  采访中,奚主任说,他们公司是徽商银行芜湖分行人民路支行的老客户,因为当时办理的是“批量贷款”,银行在审核贷款资料方面,可能比较松。

  采访中,合肥一家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说,各大银行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原件亲自办理。他说,就这起案例而言,即便本人不出面,也需要当事人书面授权委托,约定具体的授权委托范围,并进行公证。

  个人信息应妥善保管

  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李永光律师认为,芜湖安奇销售服务公司利用他人信息进行贷款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行为。公司对他人信息的违法使用并贷款,会降低他人的信用度,构成对个人名誉权的侵犯,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李永光律师提醒,,同时,个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在应聘资料上可以写上只作应聘使用的字样;若应聘不成,最好向对方要回个人资料。(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