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锅遇酒精炉爆炸 食客请求赔偿得支持

发布时间:2019-08-15 21:43:15


  前段时间一个下午,莱西市民李先生与4位朋友到一家火锅店吃火锅。服务员在点酒精炉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发生了爆炸事故,虽然经营方立即采取了相应补救措施,但是李先生的面部仍出现了烧伤。随后,李先生向火锅店提出了赔偿要求,但是对方以赔偿金额过高为由迟迟未给出解决方案,无奈之下,李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了莱西市消保委,希望通过调解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后得知,事情确如李先生所说一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李先生的此次投诉,是因为火锅店服务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酒精炉爆炸伤害了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人身安全权。作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

  此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此案中,消费者李先生面部被烧伤,造成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最终,经过消保委的调节,火锅店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李先生 3000元,并赔礼道歉作为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