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拍卖房产的期限

发布时间:2020-10-11 14:12:15


,而且还会有一定的期限因此,小编认为大家有必要了解这方面的规定。因此,今天,小编就将关于“”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您通过认真的阅读能够有一定的收获。

  一、

、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扣押、冻结。

  二、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三、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拍卖的时间一般也就是上述规定的期之内。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这一问题的全部介绍。首先,小编介绍了查封的相关福鼎,,以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