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房产销售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30 22:21:15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购房梦,都想给自己忙碌奔波的生活找一个舒适温暖的栖息地。因此房地产行业兴起的速度也比较快。对于房产销售来说,并不是任何一套房都可以销售的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涉外房产销售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今天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涉外房产销售要满足哪些条件

  涉外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屋的销售对象以境外购买者为主,,并以外汇结算。境内居民个人可以人民币或境外汇入的外汇购买或租赁涉外房地产中的住宅,但境内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不能购买或租赁涉外商品房。依我国有关规定,不准销售的涉外房产有:

  (1)未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2)虽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涉外房地产企业对该房屋改建、扩建后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3)涉外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尚未解决,或涉外房屋抵押合同尚未注销的;

  (4)尚欠国家房地产税费的;

  (5)已被批准列为城市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的;

仲裁机关决定,或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决定限制产权转移的;

  (7)因其他特殊原因,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不得进行销售的。

  二、涉外房产销售应注意以下原则:

  (1)涉外房地产企业应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可按出让合同规定进行交易行为。

  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须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销售、抵押或出租。

  (2)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同时移转

  房屋所有权移转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之移转,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亦随之移转;

  土地使用权移转时,相应的房屋所有权亦之移转。

  (3)预售、出售或出租房屋的期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

  三、法律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涉外房产诉讼法律实务,涉外房产诉讼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管辖权的,;

  (二)涉诉房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可能承担诉讼请求被驳回的法律后果;

  (三)被告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可能承担答辩期间、上诉期间被缩短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裁定未在法定时间上诉的,;

  (五)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的,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

  (六)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

  (七)被告享有豁免权的,;

  (八)国家放弃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涉外房产销售要满足哪些条件这个法律问题。知道哪些类型的房产不可以买卖,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大家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