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法履行 法院可以执行谁

发布时间:2019-08-30 17:43:15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未履行义务,。甲公司此时已停止营业,无财产清偿债务。,甲公司的章程规定A公司投入注册资金280万元,但A公司并未实际投入。此情形下,?

  ◆律师解答: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执行A公司的财产。

  被执行人(beizhixingren)的追加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原被执行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

  被执行人的追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2.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

  3.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

  4.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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