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的杀伤力到底有多强

发布时间:2020-12-03 07:27:15


  01.诉讼有时效

  "我们被起诉了,,希望律师能来一下公司,谈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对公司很不公平。

  当我坐在公司会议室里的时候,公司老总对接到的起诉很气愤,"我们公司整个装修工程都拿给他们公司做,将近890万的工程款已经付了800万,就差不到90万没有付给他,他现在就跑过来告我。"

  我边听老总介绍情况边翻看原告上百页的起诉状和工程合同(hetong)等证据材料,"是啊,按照工程的竣工时间和公司最后付款的时间,对方如果不起诉,就快要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了,到时候如果他们不能找到期间曾经向公司催款的有力证明材料,就要承担因为超过2年诉讼时效而被驳回起诉的法律风险啊。"

  02.质量异议需要鉴定

  "他们做的工程,到处都是质量问题,屋顶吊顶塌陷,外墙砖开裂脱落,室内墙抹灰开裂,装饰门板变形,质量不合格都是能看到的啊。"

  "那么对方提交了竣工验收单,双方已经完成验收交付手续,也已经入住了是吧?"我问的问题也是开庭时法官肯定会问的问题。

  "是啊,虽然签过竣工验收单了,就是因为他有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所以我们就想把工程尾款压一压再付给他。"

  "如果工程已经竣工了,验收了,交付了,也使用了,并且公司并没有关于装修质量存在缺陷的有力证据,那么也只能通过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来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确定因为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修复的工程造价,。"我把最后可行的救济途径告诉委托人。

  03.对方提出高额违约金

  "还有更可气的是,你看看他那个起诉状,我总共就差他89万多工程款,他单违约金就要我赔他83万,这种人太不诚信太不厚道,以后再不能找这种人合作。"

  我已经注意到了,起诉状上要求偿付工程款的金额是89万多,要求赔偿违约金的金额是83万多,基本上跟未付的工程款等额了。对方如此要求违约金的依据是什么呢?我翻开双方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hetong)》,对工程款支付延迟并没有明确的约定,再看双方签订的《施工变更增项的补充协议》,在违约责任条款中有一条约定"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5‰的违约金。"其中部分工程欠款适用大合同的条款约定违约金数额并不多,而另外一部分适用补充协议约定算下来,假如按全部拖欠金额89万元每延迟一天支付5‰计算,甲方每天应当支付4450元给乙方,一个月就是13万之多。

  "一般来讲,合同法有一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根据司法实践,这个比例可以降到合同违约金额的30%左右,但也要将近25万。"(估计这多出的25万,也会让公司老总挖心肝的痛啊)我实在并没有更确切的把握可以把这个违约责任降到比这个保守预计更低,肯定更不能为了接受案件而给当事人描绘一个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诉讼结果预期。

  04.为什么不事先让律师审查合同?

  "还有没有别的办法?比如我只想再付给他40万,因为他工程存在质量总是导致我们无法使用啊。"

  "40万吗?只有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吧;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已经完工工程所拖欠的工程款,,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和存在延期交工的情况下可以相应扣除工程款;而违约金的问题只能再仔细看过证据材料才能确定没有其他应诉方案。"我笑笑说,"律师也不是万能的啊。还有就是,签这个合同的时候让律师帮助看一下的话就好了呀,即便是违约责任条款中的千分之五改成万分之五的话,公司就会因此少损失70多万呢。"

  05.判决的转机

  本案的原告并不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所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原告基于无效合同所请求的高额违约金因此没有任何合同上和法律上的依据,,对于原告方请求的83万违约金不予支持;而已经竣工验收并且进行了结算和交付使用的诉争工程,;由于已经超过装修合同约定的一年保修期,。

  因为砍掉了高额的违约金,委托人对于判决结果还算满意;而我也终于长长出了口气。

  06.风险提示

  ·对于公司日常签订的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应当让律师进行事先审查,以防范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公司应当对合同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如果合同在履行中存在争议,应当积极对履约和反索赔资料进行搜集、保管和整理,以确保在出现纠纷的时候能够拿出维护公司权益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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