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变3千 跨省追捕案精神赔偿成折磨

发布时间:2021-03-30 17:12:15


  3万变3千 跨省追捕案精神赔偿成折磨

  精神赔偿金额是根据相关精神赔偿标准来计算的,而日前发生的宁夏跨省追捕案精神赔偿数额却一变再变,让人们不得不怀疑精神赔偿标准是否还在。

  “宁夏跨省追捕案”近日再生变化。宁夏吴忠警方改变此前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的承诺,决定只支付3000元,。王鹏父亲表示,其家人不会接受警方的赔偿决定。(1月12日《东方早报》)

  回顾“宁夏跨省追捕案”的整个赔偿善后过程,这可谓是“一波三折”一个多月前,:“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而日前,针对媒体迟迟不兑现精神赔偿承诺的质疑,吴海波却告之记者,“仍在研究中”;现在,“研究”结果总算是出来了,却又成了一个公然变卦、背弃承诺的结果:3万元的精神赔偿缩水十倍变为3千。

  面对这样一个“一波三折”、变幻无常的精神赔偿过程,面对这样一份严重打折缩水、爽约失信的精神赔偿账单,无论是当事人王鹏及其家人,还是此案的广大见证人、旁观者,我想,都会备感苦涩和尴尬,难以从中体验到任何国家精神赔偿原本应有的补偿善意和纠错诚意。人们要问:这样的精神赔偿,究竟是一种抚慰性的精神赔偿呢,还是一种羞辱性的精神折磨?

  身为国家执法机关、国家公务人员,一面堂而皇之地公开承诺,一面又背信弃义、出尔反尔,这显然首先是对社会起码应有的诚信契约精神的一种践踏和折磨。

  与此同时,作为违法执法的赔偿义务机关,、轻描淡写地单方面缩小受害人所受到的身心伤害,显然又是对受害人权益尤其是人格尊严权益的一种二次羞辱和折磨。任何权利的受伤,绝不只是物质收益层面上的受损,更是精神人格、尊严上的受难受伤。那么,为了向这种受难受伤表达最充分的致歉,彰显国家保障人权、尊重权益的善意和诚意,精神赔偿才显得如此事关重大、不可或缺。由此不难看出, “没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为由的爽约精神赔偿,其实也是对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确立精神赔偿的立法精神的一种背弃。

  据悉,“宁夏跨省追捕案”的精神赔偿,乃是新《国家赔偿法》施行后的第一例赔偿案例。现在,此一第一例竟然赔偿出这样一个“一波三折”、不断爽约缩水,看似“精神赔偿”,实则“精神折磨”的结果,无疑让人极为感慨、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