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方源”公布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7 07:08:15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4日接到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调解书,就公司与靖江市华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原告,下称:靖江华宇)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公司认可被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江苏华信制药有限公司(原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华信制药)的股权归靖江华宇所有;双方所签订的合同靖江华宇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应当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未过户的华信制药12%的股权过户给靖江华宇,逾期公司则于2011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1500万元的赔偿金,并仍须将未过户的股权过户至靖江华宇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