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是承包还是雇佣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14 00:59:15


  核心提示:陈某和王某把酒店的工程包给林某完成,双方只做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合同,工程完成日即付清全款。当林某在施工时候,从梯子跌落,然后林某要求陈某和王某赔偿。双方发生纠纷,然后经过调解,他们各自需要承担责任。

  今天要说的两起纠纷都和没签合同有关,因为事先没有说清是承包还是雇佣,出了事双方起了纠纷。

  装修酒店出了事

  老乡之间不愉快

  去年12月5日,从江西来嘉兴做装修生意的陈惠民和王明在一家酒店接到了一单生意。

  由于工作繁忙,两人想把酒店的工程包给老乡林小刚完成,双方就此事做了一个口头约定,并且谈妥了价格,说好工程完成日即付清全款。

  4天后,林小刚在工程现场施工时,爬梯突然散架,他从梯子上跌落下来。在场的陈惠民和王明见状,立即将林小刚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林小刚为左肱骨骨折。

  林小刚认为,自己是在为陈惠民和王明工作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两人应当承担后果。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前些日子一同找到了南湖司法所。

  街道老娘舅分别与双方谈话,仔细询问了当初口头约定时的细节。

  陈惠民和王明明确当时的约定是将工程包给林小刚,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承包款。因为双方都是老乡而且认识多年,所以根本没想着签订合同,没料到林小刚会向他们索赔。

  林小刚则表示是因为陈惠民和王明工作繁忙,才会答应帮忙完成工程的,现在出了意外,两人当然要赔偿其损失。

  老娘舅认为,双方对当时建立的劳动关系各执一词,没有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是导致现在产生纠纷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