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不给房款 判解除合同

发布时间:2020-06-05 00:19:15


  核心提示:李某答应表妹购买他家的房子,然后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表妹称先过户然后向银行贷款支付房款,李某同意。当房子过户后,李某催讨房款,表妹却称银行没有放贷,不能还款。后来表妹把房子抵押,债权人找到李某,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表妹说想要表哥房子,但说手上没钱,提出先过户再贷款还钱给表哥。出于对表妹的信任,表哥照办了,没想到表妹房子到手居然耍赖皮不给钱,还把房子抵押给别人用于借款。债权人找到仍住在房子里的表哥,要他走人。表哥气得把表妹给告了,要求解除合同。,支持了表哥的诉讼请求。

  表哥过户了房子表妹没给房款

  2009年,李小霞向表哥李伟提出,自己想买房子,与其把钱给别人,不如给自己人,表哥的房子就不错。言下之意,就是看中了李伟的房子。李伟是个明白人,自己正好也想换个房子住住,既然表妹想买,那干脆做个顺水人情,就答应了表妹的要求。当年6月,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子卖35万,李小霞先支付105000元,拿到产权证后以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李伟剩余的245000元,双方于2009年7月5日正式交付房屋,李伟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合同签订后,李小霞提出,自己手头有点紧,能不能先过户给自己,等自己向银行贷了款,再支付给李伟。李伟顾及亲戚关系,就将房子过户给了李小霞。房子过户后,李伟隔三差五就问李小霞催讨房款,李小霞总是说,“贷款没有下来,等下一个月,就是没有银行贷款,我向别人借钱也一定付清房款。”李伟心软,每次听李小霞一哀求,就放她过去了。考虑到自己仍然住在房子里,李小霞也没催自己搬走,所以李伟也没有继续追要房款。

  债权人找上门才知房子被抵押

  2012年10月底,突然有个男人到家里敲门,男子拿着写着李小霞名字的房产证说,“李小霞向我借了钱,已经把房子抵给我了,她到期一直不还钱,我是来找她要她腾房子的。”李伟一听大惊失色,这才知道李小霞借到了钱却没把房款给他。李伟非常愤怒,只得先支走了债权人,随后又打电话向李小霞核实。李小霞承认自己做生意亏了,没钱付房款,让李伟再通融几天。过了几天,李伟打电话给李小霞,发现电话已经不通了。

  无奈之下,李伟只得将表妹告上法庭,认为李小霞逾期好几年不支付购房款,已严重违约,导致自己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并判令李小霞协助自己将房子过回自己名下。到了开庭那天,李小霞没有出现在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