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停车方式易惹祸?

发布时间:2019-08-19 00:59:15


停车方式不当,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但在不少驾驶员对此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以下是笔者结合驾乘实践总结的几种常见的不当停车方式,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 1.不开右转向灯直接停车。机动车停车时,应事先开启右转向灯以示意前后车辆和行人,这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明文规定,也是阳基本的驾驶常识。但在驾驶员在车辆运行中欲临时停车时,以为路面宽且车辆少而疏于事先开启右转向灯便直接停车,很容易导致后车追尾,造成事故。 2.车辆高速行驶中急刹停车。这种情况一般是司机对前方长距离路面行人、车辆动态观察不够和注意不充分,或者驾驶经验不足,一旦发现紧急情况便急忙急刹车以图停车,这样操作不仅易使车内乘坐的人员发生碰撞,而且会加大车辆机件损耗,甚至使紧随其后的其他高速运行车辆因毫无准备制动不及而追尾。 3.停车后司机离开车辆且不拔走钥匙。有的驾驶员在路边临时停车后,不但违规离车,而且常常疏于拔走车钥匙,以致让好奇的人乘隙玩耍,酿成意外事故,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4.停车后未注意观察前后情况即开门下车,这是一种级易引发事故纠纷的小节问题,实践中已有不少实例。一方面司机应当提醒并协助乘车人员要事先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另一方面乘车人员也要注意这个常识,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防止因疏于观察,使自己下车时被其他经过车边的车辆碰伤。无论是侧开门或推拉门都必须注意这一点。 5.夜间停车不按规定开启示宽灯、尾灯。车辆夜间停车如不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容易使夜行的非机动车或照明不良的机动车在行进中发生碰撞,因此,必须注意检查和保持车辆灯具完好有效,并切记在夜间临时停车时,不管停留时间长短,都应开启示宽灯和尾0要,杜绝事故隐患。

6.在禁止停车地点擅自违规停车,《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第1款(三)、(四)、(五)项分别对机动车禁止临时停车的地点、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但有的司机因为图己之便,怕费事或心存侥幸心理擅自违规停车,往往也易导致事故发生,事实上交规所列出的禁止停车的地点,都是事故易发和多发的场所,我们没有理由忽视或侥幸面对,毕竟遵章守规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况且“安全第一”,是我们珍爱生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