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购车过程中的两大法律陷阱!

发布时间:2020-06-07 11:11:15


一般情况下,人们在购车时普遍关注的是车辆的性能、价格、款式、品牌等,很少有人注意到其中的法律问题。如果不注意这些法律问题,就很有可能会掉进别人挖好的陷阱。其后患无穷。 陷阱一、购回来的“新”车,其实是旧车。 一般汽车经销商们都有“自己”的车开。说是自己的,还不如说“暂时”是自己的。一旦该车有了一定行驶里程,或者一旦又盯上了新的车型,亦或者一旦该车被某买主看上了,这辆车就会被当作新车卖出去了。 把待售的车辆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再把开过的车当成新车卖掉,这是汽车经销商们普遍的习惯。 不仅如此,在开车或者在此前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也免不了要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刮蹭,使车辆受损。于是,为了减损失,有些人便会使出掩人耳目的招数,把受过伤的车“医”成新车卖出去。表面上你绝对看不出它有任何维修过的痕迹,而且你看到的车辆行驶里程一定为零。 为了避免自己掉进这个陷阱里,建议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所购车辆为全新,行驶里程为零。如果购买后发现该车曾经因事故受损或有修理痕迹,经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后,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销售者应按全部购车款的两倍对购车人进行双倍赔偿。 陷阱二、承诺免费维修但修不好也不退 人们在买车时一般最关心售后服务问题,即维修问题。销售商很能抓住购车人的这一普遍心理。推销员在这方面的演说也往往能够令人心动:我们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5000公里之内免费维修,10000公里以内免收维修人工费等等。 可冷静下来想想,新买的车要是小毛病不断,即使不花钱,天天耽误时间去修理不也受罪吗?很多新买的车频频出现故障,厂家反复修,车反复坏。按照这样的约定,即使修不好也不给退。 因此,建议买车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出现哪些质量问题是应该修理的,哪些是属于应该换货的,哪些是属于可以退货的。否则,只约定大小毛病一并免费修理,看起来好像买主占了很大便宜,其实,买主的根本利益是得不到根本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