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迹鉴定辨欠条超过时效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9-08-21 04:25:15


字迹鉴定辨欠条超过时效被驳回

  童某拿着一张欠条起诉,经鉴定欠条上的时间已被涂改过,超过了诉讼时效。4月23日,原告童某要求被告戴某给付所欠工程款的诉讼请求。

  1999年,原告童某为被告戴某所承揽的工程进行装修。2002年10月,双方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2.8万元,被告于结算当日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2006年12月,,并提供被告的欠条一张。庭审中,被告认为原告所提供的欠条明显有涂改的痕迹,申请字迹鉴定。经鉴定,欠条中“2003”和“2005”系“2002”和“2003”添加笔画而成,且书写工具不同。

,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经双方结算已转化为民间借贷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原告主张欠条涂改部分系被告所为,但未能举证证明,因此,原、被告之间的欠款因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曾昭辉 林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