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驾出车祸 谁来赔引发争议

发布时间:2020-06-07 00:06:15


  试车,出了车祸,试驾车又没投保,损失谁来承担?

  近日,陈太太在湖里区一4S店试驾车时出了车祸,引发了一场法律争议。

  试驾出车祸 只好买车了

  去年8月17日,陈先生和妻子到湖里区一家4S店看车。陈先生回忆说,当时销售人员建议陈太太试驾,刚开始,陈太太拒绝了。但是,在销售人员“盛情”邀请下,夫妻俩不好意思回绝,就同意了。

  试驾由陈太太驾驶,谁也没想到,车开到火炬北路时,一辆厢型货车突然从陈太太驾驶车辆的右侧超车后又左转进入左侧车道,陈太太刹车不及,两辆车刮擦了。交警到场后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各方损失各自承担。

  第一次购车,第一次试驾,就有了这样的遭遇,陈太太表示,事发后她身心十分疲惫,当晚交警离开时已经是11点。

  随后,陈太太就和4S店达成了协议,在该店购买一辆新车,交1万元定金,并同意赔偿车辆维修费用2000元。

  当事销售员 已经被辞退

  但是,后来4S店通知陈太太到店验车时,她看到车子内饰包装全无、座椅地垫脏乱,表示无法接受,当场要求换车。

  陈太太说,事后陈先生去了七次4S店,但得到的答案都是“无法换车”。陈先生夫妇认为,这种情况下,他们已经对4S店信任全失,无法继续购买该店的车辆,只愿意赔偿2000元的维修费。

  不过,4S店表示,如果夫妻俩不在该店购车,除了2000元的维修费外,还得赔偿几千元的车辆折旧费。夫妻俩不同意,双方因此陷入了僵持中。

  记者联系上了该4S店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说,陈太太试驾,导致车辆受损,就应该承担部分车辆由此产生的折旧费用。“这辆新车被撞过之后再卖,肯定要折价。”该负责人透露,这辆车最终卖给了该店的一位员工,同时,那位销售人员也被该店辞退了。

  试驾者赔了5000元

  当被问及为什么将无牌无保险的车子提供给陈太太试驾时,该负责人有些无奈,“我们可以保证每款车都有试驾车,但无法做到每款车的每个系列都有试驾车,但当客人有要求的时候,我们做商家的,还是会尽量满足”。

  该负责人表示,事发后,该4S店也加强了对试驾的管理,要求试驾车者必须有一年以上的驾龄,试驾只能用有车牌、有保险的车,同时,试驾只能在4S店周围的区域。

  3月30日,在湖里工商的调解下,最终,陈先生夫妻向4S店赔偿了包括维修费、折旧费在内共5000元。

  律师说法

  试驾出车祸 试车人应赔

  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徐长青律师认为,虽然在该事件中4S店也有过错,但试车者的行为,也直接导致了车辆的贬值,应当承担车辆的折旧损失。但即使赔偿,也应当考虑双方的过错等因素。

  如果在试驾过程中发生车祸,撞了人,而车辆又没有投保,那么损失谁来承担?对此,徐长青律师说,其中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应当由车行承担,剩下的损失再由试驾者和车行根据双方过错分担。

  律师也提醒,在试车之前,最好看清楚试驾协议,并询问车辆是否投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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