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抽检不合格 知假售假怎么罚?

导读:国内不管是婚俗嫁娶、儿孙满月都有购买黄金的需求,今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爆出大品牌贵金属首饰及制品不合格,枉顾消费者的信任,那么法律上对于知假售假怎么处罚呢?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周大生抽检不合格】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甘肃省2019年第2批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共抽检251家企业的362批次产品,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5%。在贵金属首饰及制品抽检的50批次的产品中,不合格产品就有9批次,其中周大生、中国珠宝、中国金店、鸳鸯金楼等品牌“上榜”。

  据悉,为深入推进2019年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了第2批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了251家企业的362批次产品,经检验,236家企业的344批次产品合格,抽查企业合格率为94%,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5%。

  在抽查中,危险化学品、采暖散热器、电线电缆、润滑油、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等产品的合格率均达到100%。在对贵金属首饰及制品的质量问题的抽查中,共抽查45家经销企业50批次贵金属首饰及制品,主要对产品名称、质量偏差、贵金属纯度、颜色、透明度、光泽、放大检查、光性特征、多色性、荧光观察、密度、红外光谱分析、摩氏硬度、标识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

  根据抽查结果表明,50批次贵金属首饰及制品中,合格27批次,14批次产品名称或标识不规范,不合格9批次,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82%。不合格9批次产品,主要是质量偏差、贵金属纯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不合格的9批次产品,包括城关区广场南路鸳鸯金楼珠宝店的“足金墨玉吊坠”、兰州梵卡伊珠宝有限公司的“足金锆石戒指”、兰州新世界百货中国珠宝专柜的“足金合成立方氧化锆戒指”、甘肃珍玉?商贸有限公司的“金G18K彩贝项链”、庆阳享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足金999宝石戒指”、民生百货中国金店专柜的“足金合成立方氧化锆戒指”、平凉新世纪商场苍玉岭专柜的“和田18K金吊坠”、安定区金一黄金珠宝店一分店的“足金吊坠”,以及崇德商场周大生专柜的“足金碧玺挂坠”。

知假售假的立案标准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知假售假处罚

  目前相关的执法部门对制假、售假者处罚所引用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额度为一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

  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产品质量法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标法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刑法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