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白杀?精神病人杀人一定不负法律责任?

导读:杀了白杀?精神病人杀人一定不负法律责任?

      近期,各地连续发生几起恶性伤人案件,其中有一个共同点引人关注,犯罪嫌疑人都曾有精神病史或自称“有精神病”,然而是不是只要是曾有过精神病,杀人就不负刑事责任呢?其实并非如此。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此可见,精神病人杀人不负刑责,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精神病人犯罪,第二必须是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犯罪,第三是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