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吸毒罪及其量刑标准

导读:聚众吸毒罪及其量刑标准

  什么是聚众吸毒

 

  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三是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四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

 

  聚众吸毒的量刑标准

 

  聚众吸毒量刑标准可参考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