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反腐”依然是例外的反腐成果

导读:“儿媳反腐”依然是例外的反腐成果

  以夫妻名义生活并育有一个孩子,因矛盾闹起“离婚”,男方父母知晓后,以二人未领结婚证为由,劝女方净身出户。女方向榆林、、。9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府谷县了解到,。

,再到今天的媳妇反腐,如此非常规化的反腐“套路”仍在继续上演。只是,此一套路见多了,已经难免让人“审丑疲劳”。要说这起事件之所以还能够引发网友的关注,除了习惯性的猎奇心态使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在反腐持续深化的背景下,,为何依然能够稳坐泰山?

  本质上,媳妇反腐也好,情妇举报也罢,不过都是源自家庭与亲情纠纷溢出所导致的结果。与其说当事人是为了公共目的“大义灭亲”,不若说是借此实现个人的“复仇”。因为众所周知,相比较正常手段的博弈,揭露自己所掌握的官员腐败信息,是他们最大也最具杀伤力的筹码与手段。当然,因此而令问题官员露出原形,并最终受到法律的惩戒,也算是为反腐作了增量贡献。但此种反腐套路愈多,却愈加证明在常规性的制度反腐上,仍存在着太多的漏洞。

  就以此案为例,王某举报称张少军仅住房就有20余套,目前已被落实的也有7套房和2处商铺;其个人除拥价值千万元的房产外,还有几千万的民间放贷及巨额存款,但多数在其妻子与儿女名下;且张少军及其家人还频繁出入高档场所。若此类信息属实,很显然,问题官员张少军及其家人无疑很难称得上是低调。那么如此张扬的问题官员,却为何只能等到因偶然性的家庭内讧方才被发现?常规性的监督手段,真未能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值得一提的是,像张少军作为县国土局副局长这一级别的官员,在当前的权力监督体系中更具某种特殊性。一方面,谁都知道这更应该是一个必须加强监督的“肥差”岗位;另一方面,按照最新的相关规定,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应进行家庭财产申报,个别地区还扩展至副科级以上,而县国土局副局长的级别恰好处于这套标准的模糊地带,这使得其享有了更宽松的被监督环境。由此或也说明,单纯以行政级别来界定官员是否应申报财产,仍具有改进空间。而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游离于核心监督之外的隐形问题官员待发掘,更值得深思。

  目前,,“儿媳反腐”算是“初战告捷”。但在全面深化反腐、反腐亟待由治标向治本升级的大背景下,这类“插曲”带给社会更多的恐怕只是狗血话题与谈资罢了,要说成果,它不过依然只是例外性的反腐成果。而反腐由治标向治本的跃升,一个最大的特定,就是应更多让制度来发现腐败,将腐败纳入没有例外的制度约束下。就此而言,“儿媳反腐”等非常规性举报的灵验程度,恰恰丈量出我们离制度反腐的距离。
(编辑: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