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通处罚新规定2014

发布时间:2019-08-27 22:46:15


  核心内容:海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新规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规定海南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可罚款50元;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罚50元和电动车过斑马线需下车推行等等。编辑为您整理新规定的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海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新规定,即调整后的《海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于3月1日起施行。新规集中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

  新规具体规定如下:

  一、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一)违反交通信号、不服从交通警察现场指挥通行;

  (二)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三)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四)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或者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五)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

  (六)进入高速公路或者禁止行人通行的立交桥及其他桥梁;

  (七)在机动车道内穿行,兜售、发送物品。

  二、 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三)乘坐摩托车未正向骑坐;

  (四)向车外抛洒物品;

  (五)车辆未停稳时下车。

  三、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