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的法定后果

发布时间:2019-08-27 18:59:15


  现在有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开父母到大城市里打工,在大城市里有更多的机遇,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亲人或是有利害关系的人发现失踪的,宣告失踪,那么宣告失踪的法定后果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宣告失踪的法定后果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

  1、二者设立宗旨不同。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

  2、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既符合宣告死亡的,又符合宣告失踪的,由申请人选择;再者,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而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性。所谓顺序性,是指前一顺序申请人没有申请的,后顺序人无权申请。如,配偶宣告失踪,父母宣告死亡的,,不能宣告死亡。同一顺序人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有申请宣告失踪的,宣告死亡。

  3、法律后果不同。宣告失踪,,财产代管人有顺序性,而且财产代管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宣告死亡,终止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财产依法继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其子女可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综上所述,,如果找到了失踪人,那么家属应当将财产归还给失踪人,失踪人的配偶也可以申请离婚。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了解“宣告失踪的法定后果”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