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收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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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06

  核心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14年8月1日开始调整高速公路部分车型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根据最新调整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2007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一类车基本收费标准为0.40元/车公里。更多广西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下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14年8月1日零时起,调整部分高速公路部分车型车辆通行费基本收费标准:

  1、2007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一类车基本收费标准维持0.40元/车公里不变;2008年1月1日及之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一类车基本收费标准调整为0.50元/车公里。

  2、四类客车(≥40座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45元/车公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维持现行优惠政策。即: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为1.35元/车公里,宜州至柳州、柳州至南宁、南宁至北海、合浦至山口、钦州至防城港高速公路为1.30元/车公里,其他路段及新开通的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调整为1.45元/车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