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哪些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标签】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更新时间:2020-11-08

  核心提示:广东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详细内容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广东哪些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办理了失业登记。

  劳动者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失业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以及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上述情况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注意: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