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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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1-19

  核心提示:参加居民保的参保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共20个档次,参保居民自主选择,多缴多得。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福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福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福州市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消除“二元结构”,即缴一样的钱,领一样的养老金。

  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规定,我市居民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居民保的参保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共20个档次,参保居民自主选择,多缴多得。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将作适时调整。

  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集体研究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居民缴费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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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养老金标准最低每人每月85元

  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85元,对于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居民,缴费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将作适时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根据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法定退休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和老年生活保障金的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且具有当地户籍,满足以下3个条件之一的参保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居民从其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

  一是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二是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若未按年缴费,60周岁前应补足中断缴费年限,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未补足中断缴费年限的,个人账户存储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后予以一次性支付,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三是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若中断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补足15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未补足15年的,个人账户存储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后予以一次性支付,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