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首次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标签】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

更新时间:2019-05-13

  核心提示:根据一手楼和二手楼的不同,广州公积金首次提取所需资料也不同,例如购买的房屋是一手楼,则需要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专用折等,具体内容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广州公积金首次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一)一手楼首次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4、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的,应提供《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无法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二)二手楼首次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4、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如购买拍卖房,需同时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注意:

  2013年9月26日起,广州开始启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集中审批功能。该功能上线后,用户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先持相关资料原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扫描录入,系统会上传至后台并自动划分至地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会于次日转至本人账户。

  首次提取后满180天,用户可以第二次提取公积金,这次就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和购房资料,只需凭身份证原件便可提取,亦可通过网上申请,直接划账,不用再跑到网点前台排队签名确认。

  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房屋办理提取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保持不变。已办理定期转账提取的用户,提取信息如果没有变更,则暂时不需要带资料原件到网点柜台重新扫描录入,仍按原约定周期进行自动转账即可。